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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大使馆将于2010年06月29日执行新的签证费

依照欧盟第265/2010条规章制度,关于持有长期签证的申请,从2010年4月5日起,所有有效的长期签证在申根地区六个月期间内最多允许停留3个月,因此第三国居民持有由申根成员国颁发的D签证种类的长期签证将允许在其他的申根国家六个月期间最多停留三个月, 持有居住许可的情况相同。

上述的规定,同时也适用于在2010年4月5日前发放的长期签证, 包含仍然有效的D+C签证。

从2010年4月8日起,意大利使馆将使用新的签证申请表。

从2010年4月6日起,护照需要至少保留两页连续空白页

申请表上的照片需为护照尺寸的白色背景近照。

所有学生请注意:护照返还的信封中,与护照附在一起的带有签证处盖章的文件需要在意大利办理居留许可的时候递交到警察局。请不要将文件丢失以避免发生任何问题。

通知:参加马可波罗和图兰朵项目的学生在得到签证之前将不需要进行任何面试。因此已经被大学录取的学生请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交申请(NEW)
 

请注意:签证中心将不接受材料不完整的签证申请。

2009年9月22日起,签证中心只接受邀请信原件正确邀请信格式请点击这里(http://www.italyvac.cn/invitation.aspx )

请注意:自2009年10月28日起,签证中心将不再接受5人以上的个人旅游签证申请。

意大利大使馆将于2009年9月30日执行新的签证费


请注意: 如果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未能领取护照,意大利签证中心将把所有的护照返还到意大利大使馆。一旦您的护照返还到意大利大使馆,意大利签证申请中心将不再对这些护照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再次入境签证新规定 详情点击此处

旅行者行前通知,欲知详情请点击这里(New!)

2007年11月5日起,中介或者是代理人来递交签证申请,须递交身份证复印件附到申请材料中。拒绝此规定的签证申请将不被签证申请中心接受。

欢迎访问意大利签证申请中心主页。本网站旨在为北京地区内的签证申请人提供一系列服务,以简化签证申请程序,使其平易近人且更加方便。

目前,在北京、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西、陕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江西、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以及云南省居住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我们在北京的申请中心安排面试时间。我们的申请中心周一至周五开放,提交申请无须事先预约。我们还可以提供快递服务,将您的护照送还上门,此项服务需另外收取费用。


您通过我们的申请中心申请签证后,即可在线跟踪您的护照状态。

我应该到哪里去申请签证呢?

请到申请人所在地的意大利外事机构申请。

申请人所在地是指申请人居住或工作的地点;如果该地点与护照的签发地点有出入,则要求申请人出具到申请日期前至少长达六个月的居留许可。使馆会依情况要求居留许可的补充材料(如工作合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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